一、招生计划
土木与交通学院2024年第二批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3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数见表1。
表1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数
二、学习形式
土木与交通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
三、招生对象
“申请—考核”制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均应为全日制学历教育且均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三)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五)考生前置学历或学位背景原则上应与其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且硕士期间成绩优秀。
(六)外国语语种为英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新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新GRE成绩不低于260分;在英语作为政府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七)考生须征得申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凡报考我校博士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前通知。
1.网报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21日
2.网报地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bsbm),网报步骤及材料报送要求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3.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费150元,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标志。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支付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4.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下载,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或辅导员签字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东北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内容需填写完整,签字完整);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报考导师,且报考导师须在推荐信上手签“同意报考”字样;
(5)有效身份证件;
(6)本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
(7)《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8)外国语水平能力证书;
(9)课题、项目、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近五年来,截至报名截止时间的材料);
①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四大检索机构检索,须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②专利须提供授权专利证书;
③获奖证书;
④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的佐证材料。
(10)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1)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民骨干计划除外)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本人遵照模板(见附件)、按上述顺序,请扫描材料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形成彩色PDF文件,发送至tumuyjsh@nefu.edu.cn。
将形成的PDF文件彩色打印5套(胶装成册)妥善邮寄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申请材料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主东319室张老师收,邮编:150040,电话:0451-82191806,13945198968。复试报到时需携带原件1套(不需装订,合页夹整理好),用于核验审查材料。
参加报名的考生加入QQ群(730857591),学院从4月17日起将在群内发布考核相关通知和接收考生的问题咨询。
参加报名的考生需在资格审核前将审核材料邮寄到学院,学院大约在4月22日开展资格审核。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请考生把握好时间节点。
(二)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后,学院立即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后,彩印胶装材料存档用于资格审核、材料打分和面试考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三)初审遴选
学院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评分细则》,成立专家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打分(100分),简称为导师组评价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组评价成绩进行遴选(导师组评价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环节),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送复试通知。
(四)综合考核
考生获得复试通知后需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通过面试形式进行,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含专业外国语40分和专业知识考核6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复试总成绩(300分)=导师组评价成绩(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其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五)择优录取
依据《东北林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六、专项计划
学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招生,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信息以学校官网为准。
七、体检要求
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八、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九、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中的非在职定向研究生均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十、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协议书。
十一、违纪处罚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申诉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1.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方法详见附件。
2.考生若为在职人员,其现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其报考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密切相关;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专项计划除外),原则上应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具备科学研发职能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考生须提供职称证书或本单位的红头文件并盖有单位公章(人事部门等开具的职称证明以及人事部门的文件均不做认定)。
3.每名考生报名信息只限一条,多条报名信息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4.档案审核: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5.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考试科目大纲。
7.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10.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等,可在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11.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s://www.nefu.edu.cn/
学院主页:https://civil.nef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学院咨询电话:0451-82191806
十五、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相关附件下载地址:https://yz.nefu.edu.cn/info/1028/3290.htm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