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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评分工作办法(试行)
时间:2017-03-21 点击数:
 
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结合《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东林校研〔2014〕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本工作办法的实施,旨在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记实量化,为研究生素质测评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案,促进我院研究生全面发展。
一、计分公式
总分=学习成绩(分值)×比例 a+培养环节(分值)×比例 b+科学研究(分值)×比例 c+专业实践(分值)×比例 d+社会工作(分值)×比例 e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培养环节、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思想品德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综合素质得分,由学科(领域)工作小组进行评价。

类型
学年
学习成绩
培养环节
科学研究
专业实践
社会工作
硕士研究生
第二年
50%
10%
20%
10%
10%
第三年
 
10%
70%
10%
10%
博士研究生
第二年
40%
10%
30%
10%
10%
第三年、第四年
 
10%
70%
10%
10%

二、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60%+其他课程加权平均成绩×40%
其中,
学习成绩采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其中课程因事(病)考,正常办理缓考手续的,可去除该课程计算加权平均分。如未经审批同意缓考或各类课考试不及格重修(或补考)后及格的,只享受当年三等学业奖学金。
2、外语加分
第二学年:凡英语六级考试 425 分以上(含 425 )以获得英语六级相应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在学习成绩中上加 2 分,外语加分限加 2 分。第三学年直接在总分中加2分,外语加分限加 2 分。
三.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环节分为:学术活动、学术专题研讨、论文开题三部分。
1、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各类学术会议等。
此项打分主要以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环节记录考核成绩为标准。

考核成绩
及格
加分分值
5
4
3
2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当年只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2、学术专题研讨
学术专题研讨由指导教师(或指导组成员)组织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同学,当年只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3、论文开题
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论文开题,若未能按时进行开题的,或学位论文开题不通过者,当年只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四、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考核包括科研成果、学术交流、论文情况、科研参与情况、著作与教材等内容。

项目
分值
说明
科研成果
国家级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100
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排名第5名之后,每退后1名,加分分值减少50%。
部委、省市级成果奖
50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
30
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第一完成人为导师),排名每退后1名,加分分值减少50%。
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有公告号)
10
申请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有申请号) (限三项)
2
学术交流
国际性学术会议
3
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并在大会上宣读论文。论文获奖加2分;仅为论文或摘要收录分值减半。
全国性学术会议
2
论文情况
论文被SCI期刊源收录或被SSCI收录且为中文核心
40
1 需为第一作者,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为导师;
2 被SCI、EI期刊源收录有录用证明及缴费证明按50%分数计算,其他录用证明无效;
3 以外文发表加1分
4 增刊、专刊、一般性会议期刊均为其他刊物
 
论文被EI期刊源收录
30
论文被CSCD收录且为中文核心或为A+类论文且为中文核心期刊
20
被中文核心期刊收录
15
论文被其他刊物收录 (限三篇)
5
科研参与
 
参与导师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10
 
 
 
以导师课题合同为评分依据
 
 

注:1 上述成果的署名单位应均为东北林业大学;
2 获奖者本次获奖科学研究成果下次不得继续使用。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在学科(领域)工作小组评审奖学金时进行,由研究生汇报本人专业实践工作,依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并到现场调研、实践的综合表现,由学科(领域)工作小组进行评价。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评价为优秀计5 分,良好计 4分,中计 3分,及格计2分。专业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当年只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六.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考核包括参加集体活动、担任社团职务、参加文体活动等。
1、参加集体活动
集体活动包括集体大会等要求全体研究生参加的活动,由班委负责考勤,报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
基本分 5 分,未履行请假手续,缺 1 次,扣1 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担任社团职务
各级各类研究生干部加分标准如下
⑴获国家、省、校表彰的社会实践、志愿行动、社团活动、优秀团支部等团队,其成员前三名或主要成员分别加3、2、1分。
⑵获国家、省、校、院表彰的社会实践、志愿行动、社团活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优秀研究生个人,分别加5、4、3、2分。
⑶学生干部职务加分

职务名称
加分
分值
校研究生会主席、校研究生团委副书记
3
校学生会副主席、校级各中心组织机构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年级负责人、院团委书记
2.5
校级各中心组织机构副部长、党支部书记、院团委副书记、院研究生会部长、班长、院研究生秘书助理
2
各班班委及支委、党支部委员
1

①考核对象:凡任期一年以上,工作中无重大疏漏的学生干部,由研究生会、班级成员评价
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②担任两个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同学,如考核均为优秀的按最高分×1.2 计算,其他情况只按最高分加分;
③担任校级各类职务,必须出具校相关部门聘任证书及该职务工作考核评价书面材料并加盖该部门公章,且优秀名额不超过该社团总人数的30%;班级主要干部由班级内部学生评定;
(4)文体特长
  ①体育类
  个人项目按下表加分,参加集体项目的成员,参照个人项目折半计分:
奖项
级别
破记录
全国
8
6
5
4
4
3
3
2
2
省级
6
4
3
3
2
2
1
1
1
校级
4
2
1
1
0.5
0.5
0.3
0.3
0.3
院级
2
1
0.5
0.5
0.3
0.3
0.1
0.1
0.1
②文艺类
  非艺术特长生参加文艺比赛,个人项目按下表加分,参加集体项目的成员,参照个人项目折半计分:
 奖项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
4
3
省级
3
2
1
校级
1
0.5
0.3
院级
0.5
0.3
0.1
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名额
硕士人数
一等奖学金名额
二等奖学金名额
三等奖学金名额
5
1
2
2
6
1
3
2
7
1
3
3
8
2
3
3
9
2
3
4
10
2
4
4
11
2
5
4
12
2
5
5
13
3
5
5
14
3
5
6
15
3
6
6
16
3
7
6
17
3
7
7
18
4
7
7
19
4
7
8
20
4
8
8
21
4
9
8
22
4
9
9
23
5
9
9
24
5
9
10
25
5
10
10
26
5
11
10
27
5
11
11
28
6
11
11
29
6
11
12
30
6
12
12
31
6
13
12
32
6
13
13
33
7
13
13
34
7
13
14
35
7
14
14
36
7
15
14
37
7
15
15
38
8
15
15
39
8
15
16
40
8
16
16
41
8
17
16
42
8
17
17
43
9
17
17
44
9
17
18
45
9
18
18
46
9
19
18
47
9
19
19
48
10
19
19
49
10
19
20
50
10
20
20
 
 
 
 
 
 
土木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5日
中国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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