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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
时间:2020-04-27 点击数:

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以及《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十三五”规划》内容,成立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制定本办法。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中心紧紧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这一主题,以“学术性、创新性和服务性”为宗旨的组织机构。依托中心,推动学院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进一步改革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激励大学生主动学习,拓展知识面,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中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在校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中心行使学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引领、咨询、培训、服务、教学和管理等职能,力求将大学生培养成集创新、策划、实践等能力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2.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领导及各专业、教研室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实施;

2)负责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训练项目及各类技能竞赛相关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

3)协调学院各专业及相关教研室,负责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科研训练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科研训练项目及学科竞赛相关信息的收集、资料的整理、归档;  

5)负责学院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6)协调学院各专业及相关教研室,负责学院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  

7)负责学院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经费的使用及日常管理;

8)协助学院领导及各专业、教研室进行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奖励办法制定;

9)协助学院完成对指导教师工作量的核算;

10)负责在校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


11)协助学院领导进行其他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

3.组织机构

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由4位教师以及学生科创中心组成。

教师成员:贾杰、李秋实、贾永峰、白云龙

学生成员: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中心

4.工作纪律

1)中心应该按照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公平、公正、严谨、细致的原则;

2)成员需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

3)成员需按时出席中心各种活动,不可由他人代替;

4)成员无故不参加活动或全年累计缺席活动总数的1/3以上(含1/3)报请学院领导。

5.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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