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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林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科研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8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现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科研训练项目,我院积极响应,决定开展相关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立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 类别介绍

创新训练项目是通过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科研训练项目以教师科研项目为依托,教师提供项目选题,选题必须充分考虑本科生的知识、能力等因素,实行师生互选。

三、 申报要求

1. 凡我校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资助。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各学院可综合考虑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及项目周期,确定主要参与年级,项目完成期限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2. 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组队,人数一般为3-5人。

3. 学生不得同时主持两项及以上项目,且不得同时参与两项国家级项目。

4. 具有创新训练项目终止或退出记录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或参与新的创新训练项目。

5. 已立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不得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 鼓励各项目团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立项。

7. 鼓励各项目团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

8. 项目立项后,需要参加一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9. 各项目团队要对申报书进行查重,知网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不得抄袭已立项项目,如因复评不通过,取消立项资格。

四、 指导老师要求

学院要求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指导项目,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导教师应全过程精心指导学生项目,如因责任心缺失、指导缺位导致项目终止,三年内不得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 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2024年度的创新训练项目立项数由本科生院统一分配,校级、省级、国家级数量逐层递减、标准逐级提高。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平均每项资助不低于20000元、5000元、2000元。

创新训练项目(仅面向国家级),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其中,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创新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家级项目总数的2%。鼓励各学院立项支持国家级重点领域项目。

科研训练项目经费从指导教师科研经费中支出,资助标准不低于5000/项。

六、 项目周期

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七、 项目评审程序

1. 学院评审。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学生为负责人的项目评审工作,成立评审专家组,公正公平进行评审把关,培育质量高、可塑性强的项目,评审后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 学校审核。学校根据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向教育管理部门报送审核。

八、 提交材料及要求

申报团队应向学生工作人员提供立项申请书(附件67)。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以学院简称-项目类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负责人方式命名,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填写细则立项申请书内可见。

九、 其它通知

请各申报团队加入学院立项通知群,提交材料、答辩时间等相关通知将会在通知群内发布。

作者:赵尉琪  审稿:孙维国  编辑:张佳源  审核:谢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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